大家好,上一期为大家介绍了继承权的放弃与丧失,今天为大家介绍一下两种特殊的继承方式,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当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也就是说,代位继承分为子女和兄弟姐妹两种:
1、子女
举个栗子:
郭靖黄蓉夫妇为了保卫襄阳英勇殉国,此时,黄蓉的父亲东邪黄药师已经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了(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难道此时孙子郭破虏、孙女郭芙、郭襄就没有继承权了吗?子女的代位继承恰好是为了解决孙子女、外孙子女继承问题的。此时若黄药师去世,那么他女儿黄蓉的直系晚辈血亲就可以代她继承她应当继承的黄药师的遗产,郭芙、郭襄、郭破虏每个人1/3。

并且,这里的直系晚辈血亲是没有辈数限制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假如黄药师去世时郭芙和耶律齐已经有了一个孩子耶律小齐,作为黄蓉的外孙子女,耶律小齐也可以代位继承黄蓉应当继承的遗产。此时黄药师的遗产分割就是:郭芙、郭襄、郭破虏、耶律小齐各1/4。

2、兄弟姐妹
当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也没有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代位继承人时,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兄弟姐妹的代位继承,需要满足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没有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代位继承人的条件。
举个栗子:
武当大侠宋远桥去世的时候,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唯一的孩子宋青书已经死了),宋青书生前也没有后辈可以代位继承,这时他的遗产要由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就是他的兄弟们来继承(我们假设师兄弟是亲兄弟),宋远桥的6个兄弟中,七弟莫声谷已经被宋青书杀害了,没有孩子,五弟张翠山也去世了,有一个孩子张无忌。此时,张无忌就可以代他的父亲继承他大伯宋远桥的财产。

与子女的代位继承不同的是,仅有兄弟姐妹的子女能代位继承,兄弟姐妹的子女的后辈无权代位继承。
也就是说,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可以代位继承,但侄孙、外甥孙辈是无权代位继承的。
要点:
1、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若被继承人生前立了遗嘱,而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嘱自然失效,遗嘱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不能代位继承。遗嘱中所涉及的遗产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
2、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举个栗子:
老A没有配偶、父母,就两个儿子小B、小C,小C先于老A去世,那么当老A去世后,遗产并不是由小B、孙D、孙E平分,而是小C的孩子孙D、孙E可以代位继承其父亲小C应该继承的遗产,也就是老A遗产的1/2,每个人能分到1/4。也就是说,孙D、孙E并非作为继承人参与老A遗产的分配,而是代位分配其父亲原本应该获得的那部分遗产。
(原谅我没想到合适的栗子。。。)

3、代位继承需要被代位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上一篇文章为大家介绍了继承权的放弃与丧失:
若被代位继承人(子女、兄弟姐妹)丧失了继承权,那么他的后辈也无权代位继承。
转继承
介绍完了代位继承,下面来介绍转继承。
转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转继承其实就是发生了两次继承,因此也被称为二次继承、再继承。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那么他就依法享有相应的继承份额。这时,继承人去世了,那么原本他应当继承的份额就由他的继承人来继承。
举个栗子:
老A去世了,继承人儿子小B、小C均未放弃继承权,在遗产分割前,儿子小C突然去世了,那么小C的老婆小D和儿子孙E作为小C的继承人,可以继承小C应当继承的老A的遗产。

与代位继承不同的是,转继承同样适用于遗嘱继承。
二者区别
通过上面的介绍,代位继承与转继承主要的区别就是:
代位继承是直接参加被继承遗产的继承,且是基于其代位继承权而取得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而转继承是一种连续发生的二次继承,转继承人对于先去世的死者的遗产没有继承权,转继承人继承的只是应当分配给后去世的继承人应当继承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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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介绍了两种特殊的继承方式-代位继承与转继承,关注我们,后续给大家带来更多的继承小知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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