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融媒全媒体记者 陈华 文/图
连日来,持续高温,许多户外工作者依旧顶着烈日坚守在工作岗位上。伴随气温的上升,我区也开始陆续进入“高温津贴”发放时间。

张琼是成都空港交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的一名停车管理员,面临着高温“烤”验。公司派发的菊花茶,清凉油等防暑降温用品无疑给她带来一丝清凉。

张琼所在的成都空港交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有350多名在户外工作的职工,为了保障他们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公司不仅会每年派发两次防暑清凉用品,还会给每一位在户外工作的员工发放高温补贴。
成都空港交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静态交通事业部运营专员刘福林介绍:“根据停车管理员打卡记录,在高温季度结束后,公司有专人到双流区气象局去,调取气象数据,只要当天气温超过了35℃,公司就会依据打卡记录,将高温补贴按人发放下去。”
延伸阅读
什么是高温补贴:
高温津贴是指用人单位为保障劳动者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劳动者高温作业及高温天气下作业额外的劳动消耗给予的补偿。2012年下发的《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高温补贴的发放条件: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温馨提醒:
如果企业不执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规定,违反高温天气作业时间、工作时间、高温津贴等规定的行为,可直接通过双流劳动保障监察微信公众号或者是劳动保障维权电话专线85836533,直接向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来源:云上双流 编辑:郑雪婷 审核:孙健涵 曾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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