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详解及时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详解)

【来源:六盘水市人民政府_交通】

一、购买二手房申办公积金贷款的具体流程

区别于购新建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购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在产权过户前向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登记后方可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然后凭登记表及相关业务证明材料办理公积金贷款。具体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含配偶)持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过户前的《不动产权证书》,买房人及其配偶提交《个人信用报告》 到市公积金中心综合柜员窗口(或受委托银行贷款专柜)登记,现场签订《买卖协议》。

2.贷款受理人员对买卖双方身份信息、交易总价、首付款金额、交易房产信息、卖方提供的贷款支付银行账户信息等进行登记,审核通过后打印《六盘水市购现房、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登记表》由买卖双方签字确认,并告知借款人在完成交易后前往贷款受理银行公积金贷款专柜办理贷款。

3.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买房人取得过户后的《不动产证书》。

4.申请人(含配偶)持过户后的《不动产证书》、增值税务发票,购房首付款收据(或银行支付凭证)以及《六盘水市购现房、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登记表》到贷款受理银行公积金贷款专柜办理贷款手续。

5.受委托银行公积金贷款专柜受理贷款申请,按程序报批通过后与借款人(含配偶)签订借款合同,将过户后的房产办理抵押登记,并在取得一般抵押权登记证书后发放贷款,贷款资金划《六盘水市购现房、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登记表》指定的售房人银行账户。

二、购买二手房贷款为什么要事先登记?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第十六条“贷款资金应当划入售房单位(售房人)或者建房、修房承担方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不得直接划入借款人账户或者支付现金给借款人”的规定,二手房交易双方均为自然人,贷款资金须划入售房人(卖房)个人银行账户,因此相关信息必须在贷款办理前由买卖双方确认,实行在过户前办理登记的规定,对售房人银行账户等信息予以登记,可以有效避免因购房人取得贷款后不及时向售房人支付购房款引起的法律纠纷。鉴于以上原因,为保障买卖双方权益,《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规范》明确规定“缴存职工购再交易住房(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房产过户前应当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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